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高级法院对1996年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罪一案作出再审判决,判决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呼格吉勒图于1996年被枪决,年仅18岁。案件的真凶赵志红于2005年在另案中被抓获。呼格案后,多起冤案得到平反。
最新进展
呼格案后多起冤案得到平反
2015年7月21日,曾爱云案平反。曾爱云于2003年被认为杀害研究生同学周玉衡而获判死刑,被羁押4284天。
2016年2月1日,陈满案平反。陈满于1992年被锁定为一起杀人焚尸案凶手,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获死缓判决。2016年浙江高院再审,撤销原审裁判,宣告陈满无罪、当庭释放。【详细】
2017年1月6日,卢荣新案平反。卢荣新于2012年卷入一起死亡案件,被判故意杀人罪、强奸罪,2017年云南高院终审改判无罪。
2016年12月2日,最高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宣判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鉴于聂树斌已被执行死刑,最高法院决定对该案不开庭审理。2017年3月30日,聂树斌案赔偿义务机关河北高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赔偿聂树斌家属共268万余元。【详细】
2017年11月30日,周远案平反昭雪。周远于1997年被指控犯下几十起夜潜民宅或女生宿舍,猥亵伤害女性,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法院再审宣判,以“难以排除指供、诱供等非法方法获取口供的可能性”判周远无罪。【详细】
2018年4月20日,刘忠林案平反。刘忠林曾被认定为1990年一起命案的凶手,一审被判处死缓,后在看守所和监狱羁押了9217天,是目前已知失去自由时间最长的蒙冤者。2018年吉林省高院再审以“原审被告人刘忠林杀死被害人郑殿荣的事实不具唯一性和排他性,刘忠林的有罪供述不稳定,本案缺乏指向刘忠林作案的关键证据”为由改判刘忠林无罪,但没有认定刑讯逼供。【详细】
2018年11月30日,金哲宏案平反。金哲宏曾被认定为1995年一起命案的凶手,后被收押8452天,期间经历三次上诉、两次发回重审,四次被判处死缓,2018年吉林省高院认为,金哲宏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改判无罪。【详细】
2019年12月3日,李建功案平反。李建功于2007年卷入一起厕所沉尸案,被判死缓,2019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中级法院再审认为,该案起因、犯罪动机、犯罪目的、犯罪现场、作案工具等关键证据均不在案,起诉书指控李建功犯故意杀人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改判无罪。【详细】
“呼格案”专案组组长冯志明一审获刑18年
 2016年10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院公开宣判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冯志明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非法持有枪支、弹药,贪污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0万元。
 1996年,呼和浩特市“4·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即“呼格吉勒图错案”发生时,冯志明担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副局长、专案组组长。2014年12月17日,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因涉嫌职务犯罪,被检察机关带走,接受调查。【详细】
冤案蒙冤者获得国家赔偿几何?
冤案改判后,当事人有权要求国家赔偿。但财新记者发现,蒙冤者所申请的赔偿金额,与实际获赔金额一直存在较大差距,且有扩大趋势。例如,李怀亮索赔合计近380万元,实际获赔98万元,诉求实现了四分之一;2014年平反的念斌索赔超过1500万元,实际获赔不到120万元,诉求实现不到十分之一;2016年聂树斌平反后,家属索赔合计近1400万元,实际获赔268万余元,诉求实现不到五分之一。
被误关多年后,许多当事人身体都出现问题。李建功妹妹表示,李建功目前无名指受残,视力模糊,腿上伤愈后肌肉出现萎缩,无法劳动,还需在家休养。相关医院检查结果显示,金哲宏在狱中身患多种疾病已基本丧失劳动能力。
纪念理由
“呼格案”发生在当年“严打”的背景下,办案人员为了完成政治任务,在调查审理过程中“从重”“从快”。性质如此严重的大案,从案发到二审,仅用了61天就作出判断,在缺乏对精斑鉴定等关键证据的情况下,便对嫌疑人做出死刑判决并立即执行。整个办案过程操之过急,未按法定程序执行,而且存在行政干预司法现象,这是造成冤案发生的重要原因。
无罪判决书
原审认定呼格吉勒图犯故意杀人罪、流氓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申诉人的请求予以支持,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检察机关的意见予以采纳,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主要理由如下:
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供述的犯罪手段与尸体检验报告不符。
血型鉴定结论不具有排他性。
呼格吉勒图的有罪供述不稳定,且与其他证据存在诸多不吻合之处。【详细】
呼格案始末
有关呼格吉勒图案,呼和浩特一家媒体在此案“侦破”后发表题为《“四•九”女尸案侦破记》的文章,披露了当年警方叙述的事实:1996年4月9日晚8时,呼和浩特新城区公安分局刑警队接到电话报案,呼市第一毛纺厂家属区一所女厕内发现一具几乎全裸女尸,报案者是呼市卷烟厂二车间的工人呼格吉勒图和闫峰。
该报道称“(新城公安分局)马志明副局长和报案人简单地交谈了几句之后,他的心扉像打开了一扇窗户,心情豁然开朗了……冯副局长、刘旭队长等分局领导,会意地将目光一齐扫向还在自鸣得意的两个男报案人,心里说,你俩演的戏该收场了”。
呼格吉勒图和闫峰被分别带到不同的办公室接受讯问。闫峰称,当晚约8时,呼格吉图对他说,女厕所有个女人死了。他跟着呼格吉勒图看过后,就赶紧报了案。
对呼格吉勒图的审讯似乎不是很顺利。“呼格吉勒图不是拒绝回答,便是东拉西扯,而且往往是答非所问。就像在狂涛中颠簸的一叶小舟,连他自己也说不清天与水之间的差异”“由于呼(格吉勒图)的狡猾抵赖,进展极不顺利”。
该报道称,案发次日,呼市公安局局长王智亲自来到分局,发表三点指示:一,对呼格吉勒图的痕印进行理化检验,从中找出证据;二,从间接证据入手,形成完整的锁链,打掉他的侥幸心理;三,注意审讯环节,从供词中找出破绽,一追到底。“王智局长的指示,极大地鼓舞了(新城)分局的同志们,在他们认真贯彻领导意图的情况下,审讯很快便发生了根本性的扭转。”
报道引述呼格吉勒图后来的“交待”:“4月9日,我上班后便溜出了厂门……我乘天昏地暗,便溜进了公共女厕所挨门的第一个蹲坑,假装大便,实际上是企图强奸进厕的女人。大约8点半钟,见一个女的走进来,她蹲在了靠里点的蹲坑上,我便朝她扑过去,就要强奸。那女的见我扑过来,赶忙提起裤子,并厉声问我‘你要干什么?’我低声说,‘别喊!’说着,我将她抱住,是用一只胳膊将她的脖子掳住,怕她喊,用另一只手掐住她的咽喉。没想到,她没吭声,我便将她的裤子拉下……上上下下摸了一气就跑出来了。我知道她已经死了,怕将来追查到我,便回厂叫了闫峰,以便让他证明我是上班来着,是偶然发现女尸的。我报案一是怕闫峰说漏了嘴,二是想转移你们追查的目标……”
不过报道中以承认,“这(份)供词是熬了48小时之后才获得的。”
62天后,呼格吉勒图被匆匆执行死刑,此案的主要承办者纷纷因此立功受奖。
“真凶”
赵志红案的主办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原主管刑侦的副局长赫峰对财新记者说,赵志红被抓后,交代了17起案件,其中10起既遂奸杀案,未遂7起。赵志红交代的17起案件中,有呼格吉勒图案。
赵志红的记忆力特别好,那么多起案子,他交代作案现场从来没有错过。当时,一毛厂那个公厕已经夷为平地,民警带着他到现场指认,厕所的坑位、结构,赵志红说得一清二楚,包括作案手段,头朝哪边,遇害人的身高、体貌特征等与当时现场勘查都基本吻合。
赵志红做的最后一起奸杀案受害者是位19岁的姑娘,家住乌兰察布凉城县农村。这本是一起隐案,即当时还没有人向公安机关报失。赵志红落网后,带着警察到呼市南河边挖出了姑娘的尸体。当警察找到其家人,家人正准备报失。
赫峰说,根据赵志红交待的情况和细节,呼市公安局认定当年一毛厂公厕奸杀案就是他做的。“当时我们呼市公安局成立了复查小组,我们跟公安厅的结论一致,认定呼格吉勒图案是个错案”。
虽然赵志红自认“呼格案”真凶,但最高法表示证据不足不予确定。【详细】
评论
财新社长胡舒立:
反冤狱凝聚人心,捍卫人权还需制度。我们为沉冤得雪而心感欣慰,更需要不停地为构筑人权保护的现代法律制度鼓与呼,因为,“辩冤白谤为第一天理”,它不仅是法律人的事,也是天下人的事;而天下人的事,自当天下人为之。
【舒立观察】诉讼制度改革刻不容缓
设计:冷斌
版面编辑:邓海滢(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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